香港邦瀚斯

付款须知

请留意:根据《竞投人通告》中细则规定,本公司不能接受除等价买家以外的任何人士之第三方付款。
在您成功竞得拍品收到发票后,您可选择下列四种方式付款:
1.   您可于拍卖日或本公司营业时间(香港时间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亲自前来香港邦瀚斯之出纳组柜台缴费。如是以现金付款,邦瀚斯只能收取拍卖会采用的货币的钞票支付。

2.     私人支票及银行汇票:由香港挂牌银行所开出之私人支票支付,须待支票结清后,阁下方可领取拍卖品。阁下亦可在香港挂牌银行购买银行汇票(现金本票),如阁下可提供适当身份证明,且本公司确认汇票支付真实,本公司可容许阁下即使领取拍品。所有支票或汇票须以Bonhams (Hong Kong) Limited为收款人抬头。

3.     买主可使用Visa丶MasterCard万事达信用卡付款,请注意,若以信用卡付款,阁下还需支付发票总值3% 之手续费。阁下也应付款前提前通知其信用卡公司,以减少付款时须授权而导致的延误。请留意:除非为借记卡,如阁下使用中国内地银行发行之信用卡,根据中国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阁下每日刷卡额度可能会有所限制。本公司不能为单笔交易多次刷卡。 

4.     款项可以电汇直接汇至:
银行:HSBC
地址:Head Office
1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帐户名称: Bonhams (Hong Kong) Limited – Client A/C
帐号:808 870 174001
SWIFT编码:HSBCHKHHHKH
汇款单上请注明报价单号码。汇款之所有相关费用(手续费等)需由买主支付。本公司所收到金额不得少于发票所示应付港元金额。

完成付款手续后,您需要按时前来提货。如未能按时取货,邦瀚斯有权另行收取费用。如二十一天后仍未提取货品,则将另行收取储藏费,并将货品移地储存,所有相关费用将由买主支付关于付款丶提货丶托运及仓储等相关规定,请参考《竞投人通告》(Notice to Bidders) 。